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辦法。
北方工業大學,其全稱不得更改,隸屬于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的直接管理。
第三條:教育級別為本科;學校性質為公立普通高等教育機構;所發文憑包括:北方工業大學頒發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以及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區的晉元莊路5號,該地址的郵政編碼為100144;具體辦學地點為校本部。
第五條,招生工作嚴格遵守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準則,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并依據評價結果擇優錄取,同時,該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嚴格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本科招生的執行主體,承擔著本科招生日常事務的處理職責。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章 招生計劃
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需全面考量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歷史資料、各專業的綜合狀況等多重因素,進而制定出針對各省份及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分配方案。
第十條 設定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之一作為預留名額,此部分名額旨在均衡不同地區學生的入學質量,并用以妥善處理分數相同考生的錄取爭議。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依據教育部對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擇優選拔錄取。
在采用順序志愿投檔機制時,調取檔案的比例一般應不超過120%;而在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機制的情況下,這一比例則應限制在105%以內;若遇到特殊狀況,學校將與省級招生辦進行協商,并在確保考生權益的基礎上,共同決定調檔比例的具體數值。
對于進入錄取環節的考生,需依據其投檔的分數高低,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由高到低挑選優秀者進行錄取。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錄取條件,考生需接受專業調劑,將被安排至尚有空余名額的專業。若考生拒絕專業調劑,則將直接被退回檔案。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的成績,錄取單科成績較為優異的考生。
我校在錄取過程中,針對享有加分待遇的考生,將采納其加分后的成績來決定提檔及專業分配。省級的加分規定必須得到我校的確認。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高考加分項目和相應的分數,均不適用于那些未設定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類別。
在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我們設定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標準,具體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審核并公布的為準。
北京市實施“雙培計劃”、“外培計劃”以及“農村專項計劃”,這些計劃的執行嚴格遵循北京市的相關政策與規定。
藝術類考生在報考時需滿足特定條件,即合成分的運用需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并且其專業統測成績必須達到本科合格線以上20分。具體合成分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采用平行志愿模式的錄取批次地區,按照省級招生辦公室的投檔規定進行計算;而在采用順序志愿模式的投檔批次地區,則需將專業課總成績乘以50%,再加上文化課總成績(包括政策性加分)乘以50%來得出合成分。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一)男女比例: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身體健康標準:除了依據國家發布的招生體檢建議外,不額外設定任何限制性要求。
(三)公共外語語種上,我校提供英語及日語兩種選擇。英語專業的招生對象僅限于英語考生;至于外培計劃項目、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以及經濟與金融專業,其教學語言均為英語,因此,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報考時需慎重考慮。
(四)外培計劃項目規定,考生參加高考的外語科目成績必須達到110分及以上(總分150分)。
北方工業大學與英國倫敦布魯內爾大學共同創辦的北方工業大學倫敦布魯內爾學院,經教育部批準成立,屬于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在該學院完成學業并滿足畢業及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同時獲得北方工業大學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英國倫敦布魯內爾大學的學位證書。倫敦布魯內爾學院僅對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開放錄取,且規定考生的高考外語成績必須達到100分以上(總分150分)。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學費規定:不同專業的收費標準請參考各地區發布的招生簡章中具體列出的信息。
第十四條學生資助政策:學校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系列指導思想和規定,構建了“獎學金、貸款、勤工儉學、助學金、補助、減免”的全面資助架構北方工業大學招生網,涵蓋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共計14項措施。學校鄭重承諾,確保“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而失學”北方工業大學招生網,并全面深入實施國家資助政策。
第六章 附則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已錄取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若審核結果顯示不符合條件,將剝奪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10-88802786
2.傳真:010-88801376
3.E-mail:zsb@ncut.edu.cn
4.學校網址:http://www.ncut.edu.cn
章程一經發布,若遭遇招生區域高考招生政策的變動,學校將及時對相關錄取規定進行修改,并對外重新發布。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北方工業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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