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日發出消息,有關“土地增值稅”的話題再次出現,央視近日進行報道,聲稱萬科當前應交但是還沒有交的土地增值稅超過44億元,萬科昨日發布公告,表明不存在需要繳納而未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情形,雖說萬科A股于昨日仍是上漲了2.16%,然而業內對于土地增值稅的問題爭論得十分激烈。
萬科陷入“欠稅風波”
央行《每周質量報告》于2013年11月24日報道,房地產企業存在欠繳3.8萬億土地增值稅的情況,其中涉及SOHO中國、富力、萬科、招商地產、合生創展、金地集團等45家上市知名房企。此報道一經出現,馬上引發了熱議。緊接著,多家涉事房企都紛紛進行了否認,還批評該“報道不專業”。
2013年12月30日,央視《東方時空》再度進行報道,稱萬科存在應交未交土地增值稅的情況,金額超過44億元,還點名指出吉林萬科城項目、廣州萬科金域藍灣等多個房地產項目已達到清算條件,然而卻未及時申報納稅,并且主管地稅部門也未及時要求進行清算,致使巨額稅款以應付未付的狀態長期掛在企業賬上。
萬科于昨日發布了一則公告,宣稱依據《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通知》以及《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規定,土地增值稅清算所需具備的條件分別是:房地產開發項目達到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狀態;整體轉讓尚未竣工決算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經過核實表明,報道所涉及的四個項目,全都不符合以上提及的條件,并不屬于“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形。
萬科于公告之中作出解釋表明,廣州金域華庭這一項目之內釣魚網,當下其銷售所占的比例僅僅是49% ,距離土地增值稅進行清算的條件還差得非常遠;吉林萬科城項目方面,依據經過審計的實際成本以及所獲收入來進行測算,以前形成的毛利率僅僅是16% ,預計在清算之后實際應當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要比相應金額來得少,此歸屬應退稅的項目范疇;廣州金域藍灣項目、柏悅灣項目,均并未達成全部銷售了的狀況,最近的交付時間是2013年12月。
土地增值稅引發熱議
雖然萬科陷入了所謂的“欠稅風波”之事,可不一般,但是萬科A股在昨日居然還是上漲了2.16%,這情況有點特別。知名地產界人士任志強于其微博之上聲稱,“央視可是把萬科當作欠稅的那種厲害角色來強力打擊。我真的不清楚萬科到底有沒有欠稅。然而我從央視所進行的報道當中根本就看不出來萬科是不是存在欠稅的情況。央視并沒有去證明那些已經具備了納稅條件的樓盤卻還沒有結算增值稅的狀況。并且也沒有去證明沒有交所涉及的增值稅的余額和這些應該進行結算的項目之間到底有著怎樣的關系。”。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的副院長楊紅旭,在他的微博上面發表了這樣的表示,“土地增值稅方面發生的糗事,首要的責任在于稅務局。而在這一次,它又一次錯誤地把主要的矛頭指向了房企!按照稅法的規定,存在三種情況是必須要進行清算的,存在四種情況稅務局能夠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這其中包括,已經完成竣工驗收,并且出售的比例超過了85%,達到三年的時間仍然沒有銷售完畢。所曝光的萬科項目,稅局并沒有要求進行清算?!?。
但著名財經評論員馬光遠指出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萬科的回應已然顯露出破綻,針對吉林萬科城,稱其毛利率僅僅為16%,且屬于退稅項目,這表明已然達到清算條件,不管是補稅還是退稅,都理應進行清算,然而萬科卻并未清算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這是實實在在的情況,況且退還是補并非由萬科來決定,哪怕是最愚笨的貓,只要較真起來,也能夠抓住最機靈的老鼠,在歲末年終的時候,土地增值稅這筆糊涂賬應該要搞明白啦。
全國律協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新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福元律師,曾向媒體表明,央視土地增值稅爭議最大的價值在于,把土地增值稅的立法利弊以及效果,再次公開給眾人,進而引發討論。在他的認知里,針對法律制定的初衷和實際效果之間所存在的差異,土地增值稅是極佳的例證。(中新網房產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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